关于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12-20 发布者:
山文明办〔2012〕8号
山海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关于在全区广泛宣传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通知
各镇党委、街道工委,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委、区政府各部门,区直各企事业单位、各人民团体:
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,倡导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倡导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倡导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,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。为广泛宣传24字核心价值观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在全区各主要交通干道、景区(点)、公共场所等显著位置制作24字大型宣传牌1-2块,也可利用现有宣传牌或大型电子屏幕作宣传。
二、各级文明单位要制作宣传牌或通过电子屏、宣传栏、公开栏等平台,广泛宣传24字核心价值观。
三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请于12月底前完成宣传牌的制作和悬挂工作。
希望各部门、各单位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督导检查力度,确保此项活动的全面落实。
山海关区文明办
2012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