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明始于心,创建践于行
发布时间:2018-9-7 发布者:
区环卫处按照‘门前三包’相关要求,对商业门店和临时摊点下达《环境卫生告知单》,严格规范门前卫生标准,要求商户在营业期间,负责经营区域范围内垃圾、痰迹、油污、废弃物、积水等的清除;负责门前环境卫生清扫保洁,并制止乱吐、乱扔、乱倒等不良行为,自觉执行垃圾袋装要求,做好自己经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。
针对夜间商户和摊点撤摊后垃圾遍地的现象,环卫监察执法人员利用晚7点至9点时段,对营业中的临街商业门店、店外店和临时摊点等商户发放《环境卫生告知单》,督促商户及时整改,营造干净整洁的营商环境。